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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南昌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公告

[来源]
[时间]2016-09-26

凡选择在南昌地区(代码3601)报考点报名的考生,请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认真查阅教育部公布的《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以及《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江西省报名公告》、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的《网上交费注意事项》、报考单位招生简章和本报考点公告;并确认已按我省规定网上成功缴纳报名费。现场不缴费。

一、现场确认时间

2016年11月8—12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逾期不再补办。

二、现场确认地点

南昌市教育考试院(南昌市西湖区三眼井街84号),咨询电话:0791-86220507(现场确认期间:0791-86231265)乘车路线:5路、25路在三眼井站下车。

 

三、接收生源范围

1、接收南昌市范围内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含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

2接收户口或工作在南昌市届毕业生。

3、以上范围内的考生,如招生单位有特殊要求的,请按招生单位要求选择报考点。

四、现场确认安排

为了不造成现场拥挤,确保考生用较短的时间完成报名信息的确认,本报考点作出以下现场确认时间安排,请考生予以配合、严格遵守。

11月8日上午:江西师范大学(应届)、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应届)

11月8日下午:江西农业大学(应届)、江西农业大学商学院(应届)、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应届)、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理工学院(应届)

11月9日上午:华东交通大学(应届)、华东交通大学理工学院(应届)、东华理工大学(应届)

11月9日下午:报考全国统考、法硕联考的往届生

11月10日上午:南昌大学医学院(应届生)、报考管理类联考的往届生

11月10日下午:报考管理类联考的往届生

11月11日上午:南昌大学(非医学院)应届生

11月11日下午:南昌航空大学(应届)、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应届)、南昌工程学院(应届)

11月12日上午:江西中医药大学(应届)、江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学院(应届)、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应届)、江西科技学院(应届)

11月12日下午:江西财经大学(应届)、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管理学院(应届)、江西警察学院(应届)、江西服装学院(应届)、南昌工学院(应届)、南昌理工学院(应届)、江西理工大学(南昌校区应届)、南昌师范学院(应届)、南昌市其他(含成人)院校应届生 

五、现场确认需提供材料  

1、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考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网上报名编号3601 XXXXX必须是3601开头的

(3)学生证原件(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及复印件一份

2、往届毕业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考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网上报名编号3601 XXXXX必须是3601开头的);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户籍证明及工作证明

户籍在南昌市的往届毕业生,须出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只需复印户口簿首页(有当地派出所印章的页面)、考生本人页}

工作在南昌市但非南昌市户籍的往届毕业生,须出具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和2016年8、9、10三个月及以上缴纳社会保险凭证(社保机构盖章)的原件(为了审核缴纳社会保险凭证的真实性,请考生务必于11月2日前进入南昌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uftgxwz.cn)填写网报号、姓名、缴纳社会保险凭证的打印凭证号、缴纳社会保险凭证的个人社保编号等信息,并将缴纳社会保险凭证拍照或扫描以JPG格式文件进行上传);2016年录用尚未办理缴纳社保手续的行政事业单位人员,须出具单位开具的在编在职工作证明及工作证或者录用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非南昌市户籍的往届毕业生在南昌市从事个体经营活动提供有效期内的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和单位纳税凭证(2016年8、9、10三个月)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按规定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①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由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及复印件一份;

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需提供考生所在师级以上(含师级)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一份;

③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因未按规定提供上述材料而造成现场无法确认,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5、请考生仔细核对所填报信息,现场确认、考试等阶段考生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温馨提示:由于现场确认时需采集考生身份信息,考生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如身份证丢失、过期或消磁,请及时补办、更换。因身份证丢失、过期、消磁等原因造成考生不能进行现场确认,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注意事项

报名期间,网报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应及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未提供认证报告的,按规定原则上不予现场确认。

 七、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省对违规违纪考生的处理规定

1、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2、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考生诚信状况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学校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 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八、考生《准考证》和《考试座位安排表》打印

1、《准考证》打印:2016年12月15-2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2、《考试座位安排表》打印:2016年12月15—26日,考生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上的考生编号登录南昌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uftgxwz.cn)下载打印《考试座位安排表》。

九、南昌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uftgxwz.cn)将陆续发布有关规定、要求和考试安排,请考生关注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