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高招委、教体局:
现将省高招委、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14年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细则>的通知》(赣招委字〔2014〕1号)转发你们,请各县(区)招考办按规定认真做好高考补报名工作。
附件:省高招委、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14年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细则>的通知》
南昌市高招委
2014年2月6日
赣公网安备 36010302000128号